24 小时内汽车累计驾驶时间不能超过 8 小时。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排运输任务时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 24 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超 8 小时特殊情况能延长 2 小时但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 36 小时。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少于 20 分钟属违法一次扣 12 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休息少于 20 分钟一次扣 6 分。
客运驾驶员白天连续驾驶不得超过 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 2 小时每次停靠休息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
在道路运输中要严格按客运驾驶人 24 小时内累计不超 8 小时的规定行驶。
总之遵守这些规定能保障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