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但如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1 年。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