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有明确标准的。
这一标准规定了评定的原则、方法与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评定。
伤残等级分成了十个级别分别是Ⅰ级伤残、Ⅱ级伤残、Ⅲ级伤残、Ⅳ级伤残、Ⅴ级伤残、Ⅵ级伤残、Ⅶ级伤残、Ⅷ级伤残、Ⅸ级伤残、Ⅹ级伤残。
像Ⅰ级伤残比如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等就符合。
评定的总则包含了评定原则得公平公正科学客观。评定时机也有讲究通常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评定人得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评定人有权利获取相关资料也有义务如实评定并出具评定书。
伤残等级的划分很细致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受伤情况。
总之这个评定标准为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能保障受伤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