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扣分不属于行政处罚。
首先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明确列举的行政处罚种类中并未包含驾驶证扣分。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再者不同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多种观点有的认为记分是附随的行政管理措施有的认为是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比如公安机关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法规教育并重新考试这一系列操作表明记分更多是一种管理手段。
最后驾驶证扣分会随着处罚决定的变更或撤销而变更或撤销这也体现出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总之综合各种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交通违章扣分不属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