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现在没有统一的报废年限限制。
一般来说皮卡在我国被归为轻型货车管理通常的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或者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
不过在一些地区逐步开放了取消15年报废的规定但仍需执行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报废的要求。
如果皮卡车整改为专项作业车办理“小专手续”报废年限就变为30年。但要注意不同地区对于“小专手续”皮卡车的管理和认定标准可能不同。
对于私家车年检规定新车6年一审6年内每两年去车管所“盖一次章”715年内每年检一次15年以后半年检一次。
另外车辆使用年限越长贬值越严重还可能受到排放标准限制。
所以皮卡车主需在15年内对车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性和性能。若车辆达到报废年限要按规定报废处理否则面临罚款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