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期限一般为1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中当事人更换调解参加人应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
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
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