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复议起诉只能复核。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其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时要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若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比如张某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安某相撞的案例张某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法官向其释明法律后张某认可了责任划分。
此外像李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最终被驳回。
所以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一定要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这是目前合法有效的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