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不一定要交警调解。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交警调解遵循自愿、公正、及时等原则调解过程通常公开但当事人可申请不公开。
若调解达成协议交警部门当场制作调解书由各方签字并送达。调解书中应明确调解依据、事故基本事实和损失、赔偿项目和数额、各方责任及比例、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若调解不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调解并送达终结书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有权自主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