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需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
如果伤情已稳定也可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有固定物的比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但如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而且鉴定时限延长时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申请鉴定的适宜时间是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三个月且伤者已经出院。因为在事故发生初期伤者伤情可能不稳定此时鉴定可能无法准确反映实际伤残情况需等待伤情稳定后再鉴定这样结果会更准确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