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时要明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如果对交通事故赔偿有异议这属于民事案件需要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诉讼收诉讼费标准按金额分段收取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 2.5%交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