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复议而是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认定书后三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时要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要注意复核申请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举证证明其确属不妥让法院对责任认定不予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调卷做出新的责任认定。
此外根据《福建交通事故案件审核复核规则》福建省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行“三级终审”当事人对认定不服可向当地交警支队申诉对复查结果不服可向交警总队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