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鉴定伤残通常需要 30 天。
但如果鉴定事项复杂、疑难、涉及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较长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需注意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另外从医学角度看伤情稳定、功能稳定不再有反复时就可出具鉴定。比如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通常要三个月以后。
如果您对鉴定结果有异议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比如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重新鉴定。
还有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