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明书不可以打行政诉讼。
因为交通事故证明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但要注意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而且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另外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其不对当事人直接进行行政处罚也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不具有可诉性。
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证明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提供相关证据用以推翻交通事故证明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