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这个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以及知道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要是在这期间内受害人向侵权者提出了主张那么时效可以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了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况经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长保护时效。
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经过长时间治疗才确定具体损失诉讼时效就从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负有赔偿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载明的赔偿求偿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