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没交保险处理办法如下。
首先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原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现由没交保险的对方负责赔偿。对方应承担的交强险原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10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0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
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再由双方按事故同等责任分担即各自承担超出部分的 50%。
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您可以尝试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