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低于最低时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会被记 3 分并处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
高速公路上的最低限速通常为 60 公里/小时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120 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 100 公里/小时摩托车不得超过 80 公里/小时。
同方向有 2 条车道的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 100 公里/小时同方向有 3 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 110 公里/小时中间车道最低车速为 90 公里/小时。
但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要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低于最低时速行驶危害大容易引发追尾事故阻碍后方车辆通行影响交通流畅度。
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一定要遵守规定保持适当车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