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可以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交警部门负责出具。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并通知当事人。
出具认定书所需资料包括事故双方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的原件如需验车还需提供车辆报告同时交警会给出现场的勘查图及询问笔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而派出所主要负责治安等方面的工作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不具备开具责任认定书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