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一般是这样的
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日内要书面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
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作出复核结论。
要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原办案单位得在十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撤销原认定书。
重新调查要是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要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认定书撤销原认定书。
需要注意对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另外如果逾期提交复核申请是不会被受理的还会收到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