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被告应这样应对交通事故诉讼。
首先积极应诉不能逃避。要仔细核实原告与被告在主体资格方面是否合法、有效。
接着留意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若觉得管辖法院可能不利可申请“管辖异议”。
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规定的十五日内提交相关证据以及答辩状即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审理。
对于原告不合理的请求要勇敢发表意见。
诉讼请求中的赔偿项目要具体、确定且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继续治疗所需的明确费用可一并加入诉讼请求未发生或不确定的费用可请求法院保留诉权。
另外若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家属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务必在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一并提出否则事后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总之被告应依据法律规定充分准备积极应对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