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会扣 3 分。
从今年 4 月 1 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扣分从 6 分降为 3 分。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应当在道路右侧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开启停车标志。
当校车停靠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候不得超越。
若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车校车停车道和相邻机动车道后方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候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且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大家一定要牢记这些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校车安全让孩子们能够安全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