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鉴定一般在三十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法医鉴定非常关键它能明确事故责任方和性质对事故处理和赔偿意义重大。
鉴定过程包括事故现场勘查、受害人尸检、车辆技术鉴定等工作繁杂可能导致时间超过三十日。但超过三十日必须报上级批准以保证鉴定结果准确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