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以下情形可补充鉴定
委托人提出新的鉴定要求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委托人在原来基础上又提供新的鉴定材料法律规定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或者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又或者出现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补充鉴定以更全面、准确地确定事故相关的责任和赔偿等问题。通过补充鉴定能够让事故处理更加公正、合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