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东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
- 地址:龙东大道 1920 号
- 周东公路 35 号(八中队)
- 老芦公路 2002 号(十中队)
- 拱极东路 3131 号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规定,对于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 15 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对于《浦东电动车上牌地点 时间,浦东电动车上牌地点 航津路》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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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规定,对于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 15 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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