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以凭购车发票、确认凭证等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交通委在本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点的机动车额度审查部门申请专用牌照额度。
根据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上海市不再发放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下称“绿牌额度”)。办法还明确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申请个人的要求。
年送上海牌照的只有新能源汽车。上海正在研究制定地方鼓励办法。2018年上海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办法有效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