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保留使用。《汽车登记限定》第五十二条限定办理汽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汽车全部人申请办理新购汽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汽车号牌号码。
及时申请。在把老车转给别人或者注销之后的一年以内,原车牌是为车主保留着的,只要在这期间向车管所提出申请使用原号牌,即可将原车牌上至购买的新车或二手车上。
换车可以保留牌照,不过是有条件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首先要将原来的机动车上所有的违章记录处理完毕。车主必须拥有该车辆3年以上。原车牌使用时间超过1年。
车牌号码是跟人走的,不是跟车子走的。所以办理保留车牌之后该牌照也是原车主本人名下的,与他人无关。保留车牌的流程很简单,只要向车管所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牌即可。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