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发生车祸需要赔偿的,会根据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再由肇事方直接进行赔偿。 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2、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3、自己买了车损附加险不计免赔的,全额赔付。没有附加不计免赔的按80%赔付。无现场的50%赔付或者拒赔。
4、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按照以下方式索赔: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5、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车损由过错方进行补偿,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的,过错方应当要赔偿受损车主的车辆维修费用,如果受损车辆不能恢复原样的,应当综合考虑车辆的原价值和现在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