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车辆直行通过路口时,应该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夜间直行通过路口用近光灯。在夜间直行通过路口时,要开近光灯。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安全。如果对面也来了一辆车,此时恰巧有行人通过。双方汽车使用远光灯时,双方司机会被刺眼。
车辆夜间直行通过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夜间通过急弯、斜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使用近光灯通过。夜间通过路口。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提前减速慢行,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密切注意前方交通情况。路口直行,使用近光灯通过,路口左转,右转,掉头,使用转向灯和近光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