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计分期内(从第一次拿到驾照之日起12个月),如果被扣12分,必须参加安全学校的理论学习并通过考试。通过满分记录后,满分记录将被淘汰。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颁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知识。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清零,机动车驾驶证退回;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学习和参加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达到12分或者24分以上或者累计得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站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合格后10日内进行道路驾驶考试及相关知识考试。技能测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类型参加考试。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已缴纳罚款的,记分清零;一个计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