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违章扣分周期:一般一个周期为一年,总分为12分。从开始领驾照的那天起,如果一个周期结束后所有分数加起来没有达到12分,那么这个周期内的分数可以通过缴纳罚款来消除。
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违章扣分罚款处理期限是15天,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则没有时间限制,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好违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