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上海ETC发票打印:
1、ETC发票打印服务模式变更:
根据国际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备核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要求,ETC长城沪通卡持卡客户,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在全国高速公路通行所产生的ETC通行费发票,将不在由中行提供,统一由国家路网提供票服务平台或“票根”app提供。您在通行高速公路后,等待10个自然日,就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或“票根”app领取发票。
如您高滚帆对通行费发票调整规则及使用方法有疑问,需拨打客服95022进行咨询。
2、原发票打印方式:
您可携带长城沪通卡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是代办,则请代办客户提供原办理客户长城沪通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至中行指定的服务网点打印发票。根据银行与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的约定,您首次高速通行费消费发票由ETC服务网点打印,中行不予打印。中行只打印近三个月内的客户充值发票,发票打印后请您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戚雹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