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是最常见的交通事故,也是发生概率最高的。在我们的环境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车主往往先不问对错,下车直接问对方怎么开车,希望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如果因为是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闪不及而导致的追尾,责任事故该怎样划分呢?
关于这个问题,第一汽车热评悄悄告诉大家,我曾经认识的交警朋友告诉第一汽车热评,追尾是很多交警同志比较喜欢处理的事故类型。
为什么呢?
责任划分很难!
十起追尾事故,九起追尾事故。
在这一点上,很多车主都不服气。显然,前车突然突然刹车,他们根本没有反应时间。这次追尾是不是后车全责?
话虽如此,还是要看前车紧急制动的程度,以及车主是否故意伤害后车的主观性。
但遗憾的是,我国交通法规并未对紧急制动程度的判定做出相关的界定标准。
我们的交通法规规定,追尾主要是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也就是说,只要后车与前车保持足够的距离,即使前车突然刹车,后车也很难追尾。
高速时,根据能见度和速度的差异,安全距离在20-100米左右,甚至100米以上,在城镇乡镇上基本在10米左右。
但是在现实中,与我们的交通状况保持这样的安全距离显然是不现实的,交通法规中也没有规定前车不允许突然刹车。
不过追尾后车全责也不是绝对的。
1.除非车主能够出示前车主动刹车并伤害后车的证据,比如有驾驶豪车在路上故意刹车触碰瓷后车的犯罪行为,那么后车追尾的全部责任基本上是逃不掉的;
2.如果后车能出示前车刹 车灯 损坏或不亮的证据,那么这种追尾的后车也有很大概率逃脱全部责任;
3.如果前车有违章拥堵、压实线、违章改线等问题。,前车要对追尾负全责,或者说前车和后车各承担一部分责任。
所以针对很多事故的争议情况,一车热评建议车主给自己的车安装行车记录仪,时刻准备证明自己。此外,在道路上行驶时,注意行驶距离和行驶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