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提出2015年全省城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万辆以上,新增或更新的公共交通、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2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政策支持方面,辽宁省将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用电和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鼓励电网企业或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运营商(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鼓励全省所有旅游景区优先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相应的换乘和充换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