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交通事故纠纷中,关于车辆折旧损失的争议很大,其中人们也关注到了被追尾车辆的折旧问题。车辆价值越高,折旧越高,车辆价值越低。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不负责任的一方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的索赔不仅限于车辆修理费用,也有可能通过诉讼要求全责方赔偿车辆折旧损失。
对于追尾造成的车辆折旧,具体的折旧金额只能通过评估机构的评估来确定,评估机构综合判断车辆在事故发生前的价值、更新率、修理费用、二手市场交易价格的降低等因素。
多数情况下,法院不支持当事人赔偿车辆折旧损失的主张,事故车辆的折旧损失不属于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当然,在小数的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在适当赔偿的基础上酌情考虑赔偿。
如果是因为车辆折旧损失,修理后价值减少造成的减值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条款中也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折旧尚未准确界定,需要评估机构进一步确认。
一般有事故记录的车辆二手估价会根据二手车价格打折。如果只是轻微的追尾事故,没有人员伤害和结构问题,可以自行修复,车辆的折旧也不可忽略。但如果追尾严重受损,一般会贬值1-2万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当然,车辆价值越高,折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