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属于轻型货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皮卡车年检2020新规定:
2019年下半年至今年年初期间,国内多省市相继发布了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的文件,包括重庆市、吉林省、济南市、宁波市、南昌市等,为当前的皮卡行业带来了新一轮的皮卡解禁浪潮。
结合此前皮卡解禁政策的发布,当前已形成七省一直辖市对皮卡车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