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11年5月1日起全面禁摩,每日7时30分至19时,禁止城区号牌的摩托车及悬挂有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八一大道(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等道路通行。
据悉,整治的区域范围包括:禁止外地号牌的摩托车、四县和湾里地区号牌的摩托车及无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以下区域通行:
1、高新大道、高新南大道、昌南大道、沿江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围合的区域(不含昌南大道)。
2、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南斯友好路、昌九高速公路、双港东大街围合的区域。
3、南昌大桥、八一大桥、赣江大桥、英雄大桥。
对摩托车交通违法按上限处罚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各中队成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整治行动。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查扣,按上限处罚,并对驾驶员予以行政拘留。对无牌摩托车一律查扣,按上限处罚;对已报废摩托车一律查扣,予以强制报废;对套牌、假牌的摩托车,一律收缴号牌后按上限处罚。
对未年检的摩托车,一律查扣,督促车主办理交强险和年检手续后予以处罚;对被扣的车辆,当事人不能够提供车辆合法有效手续的,经公告后三个月依然不能提供手续或前来接受处理的,一律将车辆依法处置。
以上内容参考 江西文明网-明年5月1日起南昌将全面禁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