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违章最迟处理时间是收到通知的30日内。
当事人需要在三十天内到交警队接受处理,然后取得处罚决定书,拿到处罚决定书之后,则必须要在15天之内处理,也就是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