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扣押的车辆停车费由谁承担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如果车辆被交警扣押,则无需支付拖车费和停车费。如果交警要收,或者交警委托的第三方会收取这个费用。可致电当地市公安局局长或交管局局长举报或写信投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辆。无论是个人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妥善保管被扣押车辆。扣留车辆也是交警的一种执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扣留车辆时,根本不允许收取所谓的停车费。交警临时扣押车辆属于正常执法行为,扣押车辆产生的费用属于交警队伍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无义务为委托行为支付费用的交警。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将车完好交还车主。法律并没有要求车主缴纳停车费,所以法律要求车主缴纳停车费是没有依据的。
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临时管理车辆。这种委托是交警和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
根据《合同法》,如果交警委托第三方代管你的车,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没有合同关系。
因此,无论是拖车还是交警或第三方提供的停车场,车主都不应该承担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方保管,第三方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行政机关有权向被保管人追偿第三方先付款后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因查封、扣押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因交通事故被扣留,由交警大队委托停车场保管。滞留期间的车辆保管费由交警大队承担,不得自行负担。
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称,政府没有批准分配专门的暂扣车辆停车位,只能委托商(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业停车场停放车辆。由于暂扣车辆停在商业停车场,必须缴纳停车费。交警部门的看法是错误的。委托经营性停车场停放车辆,是交警部门单方行为,未经被暂扣车辆驾驶人或者登记车主同意(被暂扣车辆驾驶人或者登记车主未同意承担停车费),因此该法案对被扣押车辆的驾驶员或注册车主没有约束力。
交警部门是否有权扣留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如果我的车在事故中被扣押,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取回我的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勘察、取证;因取证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但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日后使用。验证。”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基于取证的需要,交警有权对肇事车辆进行暂扣。
声明:根据公安部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经检查鉴定外,不得使用。经检查鉴定的,办妥后,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五日内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警部门应当在对被扣押车辆进行检查鉴定后5日内,即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5日内,通知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否则就是非法拘禁。
交通事故拖车费停车费谁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答复如下: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等规定的,予以指出,并给予口头警告,立即驾车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拒不立即离开,阻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处2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停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拖车地点。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委托的拖车公司向大家收取拖车费,但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是错误的。
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一、受理举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他人举报后,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2、现场加工
接案后,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勘察现场,取证。
三、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影响的程度。
4. 判决与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的处分。
5. 损害赔偿调解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确定,并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
该部门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员制作并出具损害赔偿调解书。
6. 向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调解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出具终止调解书,由当事人向法院报告。提起民事诉讼。
从上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交警扣押车辆停车费谁来承担,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家一定要警醒,在外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对于一些发生需要我们缴纳扣车停车费的,大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到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