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超车事故责任划分
通常超车者负全部责任。
机动车超车时,应提前打左转向灯,改变远近光灯的使用,或按喇叭。在无道路中心线或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当前车与后车相遇并发出超车信号时,如有条件,应减速并靠右让行。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后车应从前车左侧超车,并与被超车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打右转向灯驶回原车。原来的车道。
触发因素
客观因素
道路、天气等原因也会造成事故。
状态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差,特别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等有故障,未及时检查修理。
粗心
由于心理或生理原因,当事人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导致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粗心观望,措施不充分或不当。也有当事人凭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物或高估自己的本领,过于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路况没有作出明确判断就盲目超车。
操作错误
车辆驾驶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驾驶常识,没有掌握复杂道路驾驶的特点。遇到突发情况会慌张,操作失误。
违反
当事人未按照交通法规及其他交通安全规定驾驶、行走,造成交通事故。如酒后驾车、非驾驶员驾驶、超速、抢道、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交通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你提出的“右侧超车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右侧超车事故由超车人全权负责。在我国,驾驶位置总是在左侧。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一定要先鸣喇叭,提醒别人你的意图。你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