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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保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日公布。根据司法解释,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本司法解释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已成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一类案件。2007年至2011年,全国法院分别受理296,969件、375,082件、464,703件、612,596件和744,570件。2012年上半年,案件数量达到403,476起。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准确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合理确定责任主体的赔偿范围,妥善处理保险制度与侵权责任的关系,积极创新诉讼机制,追求案件和解。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的实施将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和我国和谐道路交通秩序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人民法院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为道路交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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