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道路行驶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擅自安装汽车或者改变汽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性的;2.更改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码;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4.使用其他汽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非法改装的汽车上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该车,没收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以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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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罚款。对非法改装的轻便摩托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发放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