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什么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中的责任划分和当事人的受伤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是什么?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书证道路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性文件,其目的是为了分清事故责任,依据交通法规对肇事者进行正确、适当的处罚,也是公安机关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内容,表明其具有文件性特征。因为是公安机关做的,所以应该是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同时决定该证明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对该证明的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这也决定了法院应当像审查其他证据一样,审查交通肇事案件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如果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证书,法院可以拒绝它,无需重新评估。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或事故造成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交付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类型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种举证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是无法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在审理过程中通过举证责任的划分,使法院驳回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验、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对已经勘验、检验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