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有效期分为15天、30天、90天,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在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临时车牌有效期不超过15天;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临时车牌有效期不超过30天;无论是在本行政区域内行驶,还是跨行政区域行驶,两种临时牌照最多可以申请三次。因此,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许可最长可使用45天,而跨行政区域的临时许可最长可使用90天。
若机动车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和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核发的临时车牌有效期不超过90天。
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