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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能见度小于50米,应与前车保持至少150米的距离。雾天能见度小于50米时,应驶离高速公路,与前车的距离无法判断。因为能见度已经在50米以内了,当你能看到前车的时候,和前车的距离已经不到50米了,已经很危险了。所以,如果雾天能见度小于50米,就应该离开高速公路。当你能看到前面的车时,太近了,无法保持安全距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车辆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发布限速、保持距离等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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