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要十天后才能预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进行补考。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报考人员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在十天内进行。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学习者驾驶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定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
第五次聘任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学生重新预约科目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网上预约,一种是请教练帮忙预约。但如果是自己预约,也要通知教练。
一般来说,驾考预约的排名规则是有第一次预约,学员第一次办理驾驶证的时间为排名时间。
不是首次预约的,以最后一次考试时间为准;预约
成功又取消的,以取消时间为准;如果既不是第一次预约,也不是取消预约,以最晚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