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行人开车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7项;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不礼让
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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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线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危害很大。首先,它威胁到行人的安全。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通行权。它应该受到礼遇和保护。与机动车相比,行人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隐姓埋名的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相撞,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其次,不礼貌的斑马线违反了社会公德。过斑马线时,汽车和行人互相抢夺,侵犯了行人的通行权。与酒驾、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相比,不礼貌的斑马线更为普遍,这反映了司机对法律的漠视和对行人的漠视,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公民的文明程度和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