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可以预约5次,不预约的次数不算。如果5次考试都没有通过,就不能再次预约,也就是说之前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要重新登记驾照。
科目三考试内容:上车、灯光模拟测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变道、靠边、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过人行横道、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交车站、会车、超车、掉头。
科目三任用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新增准驾车型时,申请人应当预约考试科目三,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二十天后预约考试。
2.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学习驾驶证书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大型客车、重型挂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学习驾驶证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已经持有汽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取得学习驾驶证书30日后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