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产权证是绿色证书,上面有金色的刻字,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作,是车辆所有权的合法证明。不得随车携带,由车主保管。
车辆也有车辆登记证,但登记证由抵押银行或金融机构保管。机动车所有债务结清后,将机动车登记证书交回车主。同时,车主需要携带车辆登记证明,到车管所或者交巡警大队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不能出售。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无法办理正常过户手续。无法办理正常过户手续的车辆,没有法律保护,无法保证购买者的利益。一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原车主将承担连带责任。
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发或者换发。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属于更换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并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