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第二辆车不需要加税。机动车缴纳的购置税与购买的车辆数量无关,根据机动车的排量和价格确定。汽车购置税是对中国境内购买规定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汽车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参考法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汽车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买(包括购买、进口、自产、捐赠、有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和使用)应税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所列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出的车辆不征税,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有轨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购置税的税额为裸车价格的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