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船税免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二条规定,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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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需免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享受车船税优惠的纳税人,应当采取自行甄别、申报享受、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等方式。申报时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具体的政策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由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车船税,不需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