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如下:
01搬运地点
(一)交(领)馆、外地牌照机动车交车管所。
(二)其他机动车应当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的车管所办理。
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中记载的居住地址为京B牌摩托车、三轮车、
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在本区县车管所办理。
02所有者的身份证明
1.对于大陆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含居住和暂住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
身份证明(含武警);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居民,入境时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明和居留证件入境;
4.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03车辆价格证明
在国内购买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和报税单)或有效凭证;
04车辆合格证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
车辆进(出)境许可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05车辆完税证明。
06在安全委员会登记和记录信息。